2014年遵义市湄潭县县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湄潭县公开考试招聘县直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湄潭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县直事业单位人员39人。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单位、岗位及学历、专业见《湄潭县公开考试招聘县直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公开考试招聘的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3日至1996年5月12日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具体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截止2014年5月12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生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截止2014年7月31日前不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
10、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公开招考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
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和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组织工作由湄潭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招考办设在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2日—5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
报名地点: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852-4227336
3、报名须提交的资料和缴纳的费用
(1)《湄潭县公开考试招聘县直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必须按此表下端的特别提示打印提交,不现场手工填写和粘贴相片,考生签名栏必须报考人自己手工签署)1份。《报名表》填写内容要真实准确清楚,若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还需代报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代报。
(2)毕业证书及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为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外县在编人员、本县在编属工勤身份的人员报考必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5)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6)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交考务费100元。
4、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一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岗位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笔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加考试,若本人不同意调整或不符合其他招考岗位条件的,退还其报名费。
考生报名以后应随时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由招考办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或提供的证书证件等资料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考生的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一科,由县招考办组织统一命题,制卷、评卷等工作。报考卫生类岗位(岗位代码为X25至X31)的笔试内容为:和报考岗位专业所涉及的专业知识等,以专业知识为主,专业知识约占笔试内容的70%;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4年6月1日,上午 9:00—11:30(星期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4年5月29日—5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
领取准考证时间不再另行电话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票据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