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曲靖市陆良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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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陆良县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陆良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陆办字[2012]9号)和陆良县委编委《关于中枢和同乐街道办事处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陆编字[2013]44号)文件规定,陆良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采用选调方式,同乐街道办事处第一批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11名已完成,同乐街道办事处第二批选调和县委编办、县工信局、县统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档案局(馆)等5个单位的选调一并进行,共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http:///yunnan/)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 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
(三) 保密、回避、接受监督的原则;
(四) 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本次共计划选调工作人员25名,其中同乐街道办事处下属事业单位16名、县委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2名、县工信局执法大队1名、县统计局执法大队2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名、县档案局(馆)1名。
三、选调范围及对象
符合公开选调所需条件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必备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履职能力,年度考核合格(称职)以上;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见《陆良县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的。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公开选调公告》以通知的形式发至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并在《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开发布。
公告时间:即日起—2014年5月11日。
(二)公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4年5月12日--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陆良县人才服务中心(县人社局机关六楼)。
4、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①填写《陆良县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陆良县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一份(见附件,可从《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下载,表格上须粘贴个人照片);
②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或单位出具的证明等岗位要求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本人电子照片。请将个人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小一寸电子照片拷贝给报名点,用于制作准考证,电子照片的格式请考生统一使用JPG格式文件,文件名为本人姓名,照片的尺寸大小要求为160(高)×130(宽)像素。
5、注意事项:
①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②岗位的报考人数(指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方可开考。低于3:1报考比例的,确因工作需要并经审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否则,将按比例削减或取消选调岗位计划。
③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考试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陆良县的公开选调考试。
④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4年5月21日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⑤报名期间,报名信息、计划调整、考试成绩、拟选调人员公示等相关事项会及时在《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信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负责。
⑥选调期间,考生如要放弃选调资格的须于考试前三天向报名点提出申请,否则三年内不得参加陆良县的公开选调考试。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为100分,各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具体计算方式为: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 笔试
① 笔试采用闭卷答题方式进行。
②笔试内容:选调岗位所需的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③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④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到报名点查询,也可登录《陆良县人事人才信息网》查询。
2、面试
①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选调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只有1人的岗位经审核同意后方能进行等额面试,且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
②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面试前两天(只递补一次)。
③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④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每个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首先确定学历层次较高者,若学历再相同则优先确定面试成绩高者)。
2、考察: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全面考察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3、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由选调单位提出意见,经审核同意后,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