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市永川区紧缺急需人才招聘简章
重庆市永川区2014年考核招聘紧缺急需人才简章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推动永川大城市建设。根据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经考核招聘的人员,录用后须在招聘单位工作2年以上。
2014年毕业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在考核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中共重庆市永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举报电话:023-49812281;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23-49802423。
本简章由永川区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23-49836513;023-49802423)负责解释。
很赞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