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德州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机关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德州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德州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为审计局所属全额事业单位,承担市政府投资审计工作,为优化结构,配强力量,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投资的审计力度,提高政府投资的使用效益,经研究同意,2014年为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选聘8名工作人员。(http:///shandon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设置:详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为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职且符合条件的人员。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工作经验时间截至2014年4月30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热爱所应聘职位并能较好地履行职责;
3、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及工作经历;
4、年龄以选聘简章发布之日起计算;
5、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6、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选聘职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应聘人员应聘时须征得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同意,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未过处分期限的不得应聘,未满见习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日9:00至4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网址:http://www.dzrs.gov.cn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或http://www.dzaudit.gov.cn (德州市审计局门户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2014年德州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两份)。应聘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本人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照片需为jpg格式,名称为本人姓名)、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时报资格初审部门审核。选聘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应聘。注册虚假信息,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2、资格审核:各县市区审计局负责所辖区域的报名初审工作,市审计局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报名初审工作。初审核时间为2014年5月5日至6日。资格初审部门根据职位考选条件,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各县市区要将报名情况进行汇总并填报《2014年德州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审核盖章后,于5月7日18 :00前将《报名表》、《2014年德州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审批表》或《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德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落编手续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电子版照片集中报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九楼西会议室9030房间)。市人社局与市审计局对应聘人员集中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复核时间为:2014年5月7日8:30至18:00。职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比例不低于1:2,达不到1:2的相应核减岗位。
3、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笔试、面试均按百分制计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能力和岗位履职能力。
笔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
依据笔试成绩,按照核减的职位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因弃权等原因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4、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基本素养和一定的专业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在面试通知单上注明。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依据综合成绩,按照核减的岗位计划与考察人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考察人选,因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依成绩进行递补。
5、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市审计局负责。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通过查阅本人档案,核实有关登记材料是否真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考察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6、公示试用。经考察体检合格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五、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在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程接受纪委、监察局的监督,选聘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人员,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选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咨询电话:0534—2312383 2687084
监督电话:0534—223172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