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庆市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计划招募公告
安庆市2014年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计划招募公告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充实和加强基层社区服务工作力量,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九、培训上岗
对拟录用的“社区服务”高校毕业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6月中旬,由各区、市开发区负责安排“社区服务”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上岗服务。
十、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有关规定
1、 “社区服务” 高校毕业生经公开招募,到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从事服务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2、“社区服务”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生活补贴参照高校毕业生特定岗位生活补贴标准,确定为1800元/人·月,并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直至服务期结束。
3、服务期间,“社区服务”高校毕业生户口统一由当地政府人社部门所属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事档案由当地政府人社部门所属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党团组织关系统一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服务单位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十一、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招募工作进展情况随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aqldbz.gov.cn/)和安庆人才网(www.aqrc.net)上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安庆市人社局):0556-5347220;考务咨询电话(安庆市人事考试院):0556-5347150、5347170;监督举报电话(安庆市监察局):0556-5702022、5702020;迎江区人社局:8760932;大观区人社局:5502633;宜秀区人社局:5939270;市开发区人社局:519851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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