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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遵义市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2014-04-28 16:52:48事业单位110 收藏
  遵义市2014年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为营造阳光透明的招聘氛围、搭建公平公正的用人平台,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

  遵义市2014年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为营造阳光透明的招聘氛围、搭建公平公正的用人平台,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遵义市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此次共有46家市直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115名,其中管理岗位人员33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8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职位见《遵义市2014年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附件)。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4日-1996年5月3日出生);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5月4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具体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0年度以来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2、截止2014年5月3日服务未满一届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4届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应届毕业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咨询

  (一)报名

  时间:5月3日上午9点-5月6日下午18点(报名期间任何时候均可报名)。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5月3日上午9:00至5月6日下午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www.gzpta.gov.cn/wsbm.htm)中的“遵义市入口”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纯色背景的彩色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遵义市2014年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考简章》和《遵义市2014年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职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遵义市2014年公开考试招聘市直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一定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专业目录可通过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的政策法规专栏进行查询(网址:http://www.zyrs.gov.cn/article.aspx?menuid=1583&tab=tab_News&tabid=3915)。

  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考简章》资格条件,在招聘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考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报名至聘用审批)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市招考办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直事业单位招考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根据其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在24小时内对照《招考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聘单位对经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予以确认;对符合网上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5月3日上午9:00至5月8日下午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