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台州市玉环县水利局招聘公告
2014年台州市玉环县水利局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26日讯:浙江省玉环县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南端,扼台州、温州海上门户,现已形成了以机械、交通运输设备、水暖阀门、金属制品、塑胶制品和海洋水产品加工等为支柱的地方工业体系,创出了“苏泊尔”、“中捷”等一批品牌产品。近年来,六度跻身“中国综合实力百强县”行列,是全国综合改革试点县、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县和浙江省首个小康县。
玉环县水利局是境内水利综合管理部门。根据《玉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玉县委办〔2009〕68号)规定及用人单位需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正式在编事业单位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玉环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玉环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玉环县水利局管理。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玉环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玉环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各1名。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报考条件
1、198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务工程。
4、玉环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岗位要求浙江省户籍,玉环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所岗位要求玉环县户籍。
5、政治素质过硬,能坚持党的方针、政策和路线,遵纪守法,为人正派,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6、专业知识扎实,善于学习、创新,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7、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工作踏实,愿意献身水利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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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5月12日—13日,上午9:00—11:30,
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玉环县水利局人事监察科,浙江省水利水电学院(仅限5月13日)。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携带毕业证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免冠1寸同底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名单于5月20日在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二)考核
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水利专业知识。
笔试资料:2014年玉环县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2)笔试时间:6月13日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6月3日,考生凭有效证件按时到玉环县水利局人事监察科领取,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笔试合格分为55分。
2、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与招聘计划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5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入围体检、考察。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资料:2014年玉环县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3、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最后总成绩按笔试的50%加面试的50%计。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的先进入)。体检对象须带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体检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与放弃体检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替补。资格复审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才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和其他
(一)户籍落户截止日为2014年5月1日。
(二)国外学历在报名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五)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六)如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将在玉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七)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确难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期年限要8年以上(含8年)才允许调动到县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