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临沂市公安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简章(193名)
面试资料:2014年临沂市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面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以后,对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不再递补。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体能素质测评
应聘人员均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的人员。其中,计划招聘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招聘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
体能素质测评必须由应聘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体能测试结束后,对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不再递补。
体能素质测评由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体能素质测评工作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政审
在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政审人选。如用人单位同一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核政审人选;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核政审人选。
体检、考核政审人选确定后,由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分别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核政审。因放弃体检考核政审资格或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应聘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核政审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政审,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政审对象,并写出书面意见。考核政审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政审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签订聘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考核政审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印制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县)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自谋职业、自主就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将已领取的自谋职业或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退回民政部门,否则不予聘用。
七、其他
1、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核政审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应聘临沂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做出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2014年度临沂市公安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沂市公安局
2014年4月23日2014年度临沂市公安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单位层级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专业类别 | 岗位描述 | 招聘计划 | 学历要求 | 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招聘对象 | 其他资格条件 | 笔试科目 | 报名咨询电话(0539) | 备注 |
临沂市公安局 | 临沂市公安局城区治安巡逻支队 | 市直 | 公安专业岗位 | 公安类 | 公安专业 | 从事治安管理工作 | 2 | 本科 | 学士 | 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等公安专业 | 不限 | 限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 综合知识 | 8102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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