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丰县卫生、农业等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长丰县2014年卫生、农业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长丰县2014年卫生、农业等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http:///anhui/)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见《长丰县2014年卫生、农业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条件。
5、30周岁以下为1984年3月1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本县在编在职人员。
四、招聘步骤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16日9:00至2014年5月26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5月27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5月29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交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退回报名费,改报考生需书面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传真至0551-6266 9622,改报时间为5月30日9:00至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考生于6月11日至6月13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科目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二科(不指定参考资料):
(1)《公共知识》:根据岗位不同分为《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详见《岗位表》)。
《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内容包括生物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人体解剖学和诊断学。
《综合知识》:内容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处理、应用文写作、职业能力测试等。
(2)《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等,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时间、科目具体安排
6月14日上午 | 8:00-9:30 | 《公共科目》 |
10:00-12:00 | 《专业科目》 |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卫生系统医学专技岗位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数和笔试合成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报考农业及卫生系统计算机岗位人员根据招聘计划数和笔试合成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专业科目》成绩再相同,则同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合肥人事考试网、长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合计成绩达到100分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三)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携带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考察、体检。
3、若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4、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五)确定初选人员
1、报考农业及卫生系统计算机岗位人员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6:4比例合成(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初选人员名单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六)考察、体检
1、初选人员的体检和考察由长丰县人社局、卫生局、农委统一组织实施。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按《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