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铜陵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报考其他岗位考生的笔试为公共基础知识(科目1)和职业能力测试(科目2)两科。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及阅读理解等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职业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占笔试成绩的40%。
报考铜陵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岗位的考试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每科90分钟,卷面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报考考生两科原始成绩相加达不到10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程序的资格(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下同)。面试、体检和考察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经省统一组织、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生”、“三支一扶”等国家规定的“服务基层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4年6月10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人社局事业人事管理科(0562-2168526)办理申报加分事宜。对经审核公示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其笔试原始成绩每科增加2分。
( 二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6月8日上午 8:00—9:30;10:10—11:4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资格复审
各区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考场座次表》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201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七、面 试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及潜能。面试的具体事宜另行确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 %。
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录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规定时限内如有入围人员放弃,在笔试成绩达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八、体检
市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合成后的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考生出现分数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科目1、科目2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工作按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考生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体检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市招聘主管部门核准的方案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九、考察与公示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落实好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的正确用人导向,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选在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研究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市招聘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考生凭《铜陵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以下简称《录用通知》)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等相关手续。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对招录岗位的拟录用人员录用审批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纪 律
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二、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62-5880341,2168526;考务咨询电话:0562-2168711)。相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公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中共铜陵市委组织部 铜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