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宣城市三支一扶招考公告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基本条件是:(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二)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三)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四)身心健康。同时要具备以下条件:
1、本省范围内,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应届及毕业两年内(2012、2013年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本省范围内”包括三类人员:一类是本省生源,另一类是在我省普通高校学习毕业的外省生源,第三类是已落户我省或直系亲属(配偶)为我省户籍的外省毕业生,第三类人员报考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招募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具体见“招募岗位及计划”。
根据《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皖人发〔2002〕77号),全省近几年来在人事考试中严重违反考试纪律尚在停考期内(或终身禁考)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招募考试。
三、招募方式和程序
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按照发布信息、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审核公示及确认、培训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募 “三支一扶”毕业生工作有关信息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xcrs.gov.cn)、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www.xcpta.gov.cn)以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发布,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4日8:30至5月7日12: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进行报名,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要求等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处理。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规定要求在网上进行。考生报名后需在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在网审时注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不规范的,应一次性告知相关内容,并退报考人员补充。5月7日15:30前完成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同时留存好通过资格初审考生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时参考。
3、报名确认。报考人员报名后至5月7日15:30前可随时登录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尚未审查或因填报信息不全及不规范暂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7日17:00之前可以改报或补充完善填报信息(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完成资格初审工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5月8日16:00前登录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通过网上支付工具(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的开通网上银行的贷记卡、借记卡)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45元/科标准收取,合计90元/人。
完成报名确认和缴纳笔试费用后,报考人员于5月22日至 24日从宣城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方式。
2、考试考点:设在市政府所在地,县市区不设考点(具体见准考证)。
3、考试时间:2014年5月25日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测试》
16∶00─18∶00 《综合知识》
3、考试内容:《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等能力,采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方式作答。本科目考试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常识、党的建设、法律知识、乡镇行政管理、乡镇经济管理、乡镇机关公文写作、省情、美好乡村建设等。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均在答题卡上作答,其中,客观题部分采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采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作答。本科目考试不得使用涂改液、胶带纸。
4、考试组织:本次考试的命题制卷和阅卷评分工作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考务由市人社局负责。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
5、成绩公布:6月9日20时后省人事考试院将通过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向考生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自行查询。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累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6、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
(四)资格复审
根据各县市区招募岗位及计划,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入围体检考核对象。若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 《职业能力测试》、《综合知识》分数不同,以《综合知识》分数高低为依据,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及入围体检考核对象(递补参照此法)。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一式三份)。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及“2014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XXX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