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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金华市金东区新闻传媒中心招聘简章

2014-04-21 20:24:15事业单位113 收藏
  2014年金华市金东区新闻传媒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金东区新闻传媒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

  2014年金华市金东区新闻传媒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金东区新闻传媒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http:///zhejian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4年金东区新闻传媒中心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其中新闻采编岗位3名,电视采编岗位1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范围、条件(详见《2014年金华市金东区新闻传媒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8日至4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金华市金东区新闻传媒中心103室(金华市光南路836号金东区行政中心东辅楼一楼)。

  联系电话:0579-82190580。

  3、报名方式:登陆金东区人才网(http://www.jdqrc.com)下载报名表(一式二份,如实填写并粘贴照片),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携带材料:

  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的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材料、单位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随带1寸免冠近照3张。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等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4年4月21日。

  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每人交报名费40元。

  由金东区新闻传媒中心、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专业测试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5月11日上午9:00-11:30,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专业测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在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专业测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60分者不能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专业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核对象。

  专业测试包括专业写作和结构化面试。专业写作测试时间为45分钟。

  专业测试前三天,若取得专业测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专业测试的,可在该招聘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专业写作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各为100分,按照专业写作占4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60%计算专业测试成绩。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专业测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成绩亦相同的,则根据考核情况由区事业单位招考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专业测试成绩÷2,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

  各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2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招聘岗位的,按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有小数的四舍五入)。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执行。体检工作由金东区委宣传部和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各招聘岗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考察按《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由金东区新闻传媒中心组织。有考察不合格的,在本招聘岗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如无举报或有举报经调查符合录用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见习期1年,见习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