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栖霞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栖霞市201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等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栖霞市2014年部分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33名工作人员,(http:///shandon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4)2014年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山东省生源或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2012年以来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学历、专业条件详见《栖霞市201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可按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对待,但须于资格审查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
(6)除2014年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外,应聘人员年龄须在29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人员可放宽至31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设定向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统一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三年内(指2010、2011、2012年招募和选派)应聘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问题,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11]31号)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等有关规定执行。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单位需求专业相一致,专业可参考《山东省栖霞市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指导目录确定不了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给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应聘我市事业单位的处理。
报名时间:2014年4月27日8:30-4月29日16:30
查询时间:2014年4月28日8:30-4月30日16:30
缴费时间:2014年4月28日8:30-4月30日16:30
报名网址:http://www.sdqixia.gov.cn(栖霞市政府网)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小于20K),上传的照片保证清晰可辨。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网上初审:报名期间指定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12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12小时后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自最后一次修改填报信息算起)。审核机关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4月30日16:30前向指定电话(0535-5210043)反映,在规定期限内未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4月30日16:30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应聘。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共计40元。缴费成功后,于5月6日8:30至7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栖霞市201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镇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5月4日至5月5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腾飞路199号行政中心815室)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或提交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确认。
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有关材料及复印件于5月4日至5日到栖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腾飞路199号行政中心815室)进行审核。有关材料包括: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审核无误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名册进行审查),在栖霞市政府网(http://www.sdqixi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准予参加定向岗位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定向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能参加定向岗位考试,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