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黔南长顺县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14年黔南长顺县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21日讯:为加强长顺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根据《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空岗和人才需求情况,2014年将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公开招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充实人才紧缺的事业单位。特制订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详见《贵州省长顺县2014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此次公开招聘对象为全国各省、区、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职(执)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18周岁以上(1996年4月15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4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1)以电子邮件报名(邮箱:479445277@qq.com)。
(2)到县人社局考录股现场报名。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交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以电子邮件报名的,在报名表须传有电子档照片。
2、报名时间:2014年4月25日—26日。
3、现场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于4月28日在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供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校就业推荐表或有关科目考试合格证明,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考试。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任一工作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5、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个别紧缺专业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是否开考由长顺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五、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成绩分别按百分制计算,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1、面试内容由长顺县招聘领导小组临时确定。
2、面试时间为4月29日早上8:30分开始,地点临时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答辩或测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资料:2014年长顺县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面试分专业组织考评组进行,每个专业成立一个考评组,每个考评组5-7人。考评组人员在长顺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招聘领导小组临时抽调,每个评委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算综合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分数当场公布,面试时对考生集中管理,面试结束后,考生必须立即离开考点。每个职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一位递补考生。凡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六、资格复审
长顺县人社部门对面试入选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进入体检资格,并在同一职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对面试得分进入各岗位招聘人数的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本人0承担,不交纳体检费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若体检不合格的,对体检有异议的,经本人申请经县招聘办研究同意后方可参加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束后对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对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顺延取相应名额补充。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组对其进行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考核,主要审查在校及社会生活期间的政治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由考核组写出考核材料并作出考核是否合格的结论。考核时间另行确定,对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仍顺延取相应名额补充。政审结束进入报批阶段后,不再递补。
九、待遇
此次赴普通高校公开招聘的人员全部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聘用和安置去向
通过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长顺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实施方案规定确定招聘对象,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招聘职位安排到岗工作,一个月之内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此次聘用到长顺县的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
十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长顺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考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十二、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由长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4—6822193
监督电话:0854—6822576、0854—6826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