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曲靖市宣威市司法局社区矫正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2.考核
宣威市司法局2014年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有无违法违纪记录等情况,考核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体检、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因考生体检、考核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从报考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拟聘用人员选岗和手续办理程序
1.宣威市司法局按照笔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宣威市司法局2014年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选岗,拟聘用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岗位。选岗将进行现场录像,并保存至招聘工作结束。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进入选岗的报考人员,若自愿放弃选岗,必须在选岗开始三天前,向宣威市司法局2014年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自愿放弃选岗资格书面申请。由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岗造成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3.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宣威市司法局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工资每月1300元。试用期满能胜任工作的,正式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月工资1500元,年度考核合格者,给予绩效奖励,司法局负责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合同每年一签,有效期一年。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公开考试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在整个报名及考试过程中要精心组织,严格执行政策,严肃考试纪律与监督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一)成立宣威市司法局2014年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从宣威市司法局、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纪检监察等部门中抽调。
(二)整个考试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等相应处分;对违反考试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从事考试招聘、体检、考核、选岗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国家人事部令《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七、其它规定
本方案由宣威市司法局2014年公开招聘社区矫正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4-7123629 7123562
监督电话:0874-7162245(宣威市纪委第六纪工委)、0874-6189647(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宣威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