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铜仁市选聘高校优秀毕业生到事业单位工作简章
3.报名确认及缴费。提交报考申请成功并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考生于2014年4月21日9:00至4月30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人按100元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用(需提前开通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业务并预存足够金额),缴费成功后方可打印《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报名费。在办理免收报名费手续时,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特困生证明原件),以及网上提交报考申请并审核通过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于2014年4月30日前到市人社局考试中心办理免收费用相关手续。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考生须于2014年5月21日9:00至23日17:00期间,自行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获得过院系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或三好学生表彰。
3.“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2014年4月21日前正式担任且至今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请于2014年5月12日至16日(每天9:00-16:00)期间到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公务员管理科)提交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填写《加分申请表》,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三)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笔试时间:2014年5月24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四)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结束后进行,由市选聘办负责。根据笔试情况,选聘职位按高于选聘计划数120%(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面试考察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考察人员。被确定为面试考察的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需要证明是本市生源和本市户籍的考生持户口簿)及选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经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考察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进入面试考察。
考生须关注现场资格审查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数与选聘计划人数达不到比例的职位,在递补现场资格审查期内依次递补。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经递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审查人数与选聘计划数达不到比例的职位,减少选聘计划数。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考生即取消选聘资格。
(五)面试考察
由市选聘办组织相关人员对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面试考察对象进行面试考察。
面试考察采用面谈和实地考察方式进行,对考生的综合素质、政治品行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解。
(六)体检
体检在市选聘办指定的医院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选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选聘资格,所空缺职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出现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报名先后顺序)。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生选择聘用岗位
市直事业单位根据人员需求情况和岗位要求,向市选聘办报送新增人员需求计划表。市选聘办根据工作需要确定120个左右的岗位供考生选择。供选择岗位提前一周在网站上公示,考生根据岗位要求和所学专业合理选择岗位。2014年6月中旬,体检合格考生统一在市选聘办按笔试成绩排名(出现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报名先后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因个人原因放弃选择岗位的考生,所空缺名额按笔试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出现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报名先后顺序)。
报考区(县)直事业单位的考生由各区(县)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分配。
(八)确定聘用人员
经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市选聘办根据考生选择聘用岗位情况,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委、市政府审核同意后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确定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应届毕业生须经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确认后,限期反馈。若出现拟聘用人员不服从分配、未按期签订就业协议等情况,则视为放弃聘用,因此出现的职位空缺,不予递补。
拟聘用人员不服从分配、未按期签订就业协议的,五年内不得参加铜仁市各级招录(招聘)考试。
(九)初聘培训
选聘人员上岗前,由市、区(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对选聘人员集中进行初聘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十)报到
根据确定的选聘人员名单和分配方案,由市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统一出具介绍信,选聘人员持介绍信分别到聘用单位或(区、县)人社局报到。报到时选聘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
(十一)档案转递
省内外高校将聘用的选聘人员档案在封面上标注“选聘人员”字样后分别寄市、区(县)人社局。
档案接转和保管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接转、妥善保管选聘人员档案。
四、聘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