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交通科学研究院为省交通运输厅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行政隶属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预算方式为财政适当补助。交科院现设有桥隧工程研究室、道路工程研究室、智能交通研究室、交通工程研究室、现代物流研究室、交通发展研究室、国家物流信息平台应用推广组、经营管理部、综合办公室、总工室等部门,另有下属全资企业浙江路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5个岗位,共5人。(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5月20日下午16:00时。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以寄信地邮戳时间为准。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应聘者应填写报名表(附件2),邮件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按下列方式发送:电子邮箱:429211059@qq.com;邮寄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379号运务大楼8楼813室,邮编310006。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1周内电话通知初审结果。道路材料研究和交通战略与政策岗位合格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其他岗位按照实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组织招聘工作。(二)考试
道路材料研究和交通战略与政策岗位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桥隧工程研究、交通环境中心技术总监和试验检测中心总工程师岗位直接组织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1.笔试。初定于2014年6月举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届时另行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及技能(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专业知识及技能按招聘岗位分别命题。
笔试结果将在阅卷结束后及时在交科院网站公布,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证书(技术职称、从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及招聘条件相关的其他证件、论文、科研项目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不退还)。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查内容为对岗位认知程度、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由交科院统一安排进行,费用由交科院承担。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者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