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烟台栖霞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33名)
报名结束后,对招聘计划与应聘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1:3的比例取消或相应核减、调整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其他岗位(具体调整计划见《栖霞市201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栖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招聘资格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指定时间(网上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本人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栖霞市2014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弃权。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交院校教务处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信或就业推荐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于2014年7月底前提供)、报到(派遣)证(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就业推荐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手续;已就业的考生须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届毕业生须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交其他相应材料。
伪造学历证件(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应聘我市事业单位的处理。经审查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如出现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安排在2014年5月11日。
符合条件的考生凭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为一科),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需要具备的综合知识和公文写作,笔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面试资格。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名单在栖霞市政府网(http://www.sdqixia.gov.cn)查询。
笔试资料:2014年栖霞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资料:2014年栖霞市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在栖霞市政府网(http://www.sdqixia.gov.cn)予以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名单确定后,聘用主管机关根据计划聘用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考核。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除岗位另有规定外,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省级优秀毕业生、普通院校毕业生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
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体检费用由聘用单位负担)。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机关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一方承担。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主管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工作由主管机关负责组织。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