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资阳乐至县招聘事业单位公告(310名)
《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事业单位常识、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四川省情省策、公文写作和道德规范等。
卫生专业类岗位《卫生专业知识》主要内容为:护理(含助产)专业考《护理学基础知识》,其他卫生专业考《医学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14年乐至县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14年乐至县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各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开考比例
报考同一岗位须形成竞争,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3:1,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须报经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批准后,开考比例方可放宽至2:1。教育特殊岗位(音乐、体育、美术及特教、职教专业课教学岗位)为2:1。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应聘者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人社局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调减招聘岗位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情况在资阳人事考试网、资阳人才网上公告。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调减或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考试。
(二)笔试时间及科目
2014年5月18日上午8:30至10:00考《综合知识》或《教育公共基础笔试》,10:30至12:00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或《专业知识》。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二证缺一不可)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14年5月26日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5月28日下午5:00时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申请书到乐至县人社局3楼306室申请查分,查分结果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6月3日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有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三)政策性加分
参加国家、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团委或人社、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所考两个科目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续签合同的,任职不满服务期的,不另加分;续签合同满服务期且考核合格按规定加分。
参加“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加分政策。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务于2014年5月14日18:00时前将准考证或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部、团委、人社局或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材料)、评为优秀的证明材料、服务证书(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交乐至县人社局。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毕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加分分值及加分理由于笔试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资格审查和面试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根据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参加笔试人数和招聘名额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如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笔试合格的人员全部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发布成绩时一并通知。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①报名表(详见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③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在资格审查时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及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条件,以7月31日前提供的毕业证、学位证、档案等证件为准);④相关(执业)资格证书;⑤有工作单位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⑥乐至县的代课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代课证明、工资花名册和现实表现材料,县教育局审查盖章。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和加分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递补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者,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人,并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由县人社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