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绍兴嵊州市招聘事业单位公告(52名)
2014年绍兴嵊州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52名)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18日讯:为满足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和调动管理办法>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13〕119号)等有关规定,将组织实施2014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4年全市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2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14年嵊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紧缺专业可以1:1进入笔试)。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2014年嵊州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嵊州市常住户口(以2014年4月26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的社会人员。个别急需岗位(专业)允许市外考生报考,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
3、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4、乡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工作人员的对象为:参加嵊州市“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26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2014年4月26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4、必须符合各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2014年嵊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1、《2014年嵊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嵊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
3、《大学生“村官”报考证明》(其它)
4、《大学生“村官”报考证明》(2006.2007届)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4年4月26日(星期六),上午8:30—下午4:30。
报名地点:嵊州市人才市场(东南路596号,嵊州二中路口)
报名方式:下载报名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并粘贴照片,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携带材料: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户口迁移证(户口簿)、报到证、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尚未拿到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学历证书的,可以凭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等原件及复印件,但凡考试后被聘用的对象,须各证齐全后才能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社会人员须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报考乡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的,应提供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服务期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证明;2006、2007届大学生村官应提供原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证明(见附件3)。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多报的岗位(专业)无效。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笔试时间及科目:2014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综合应用能力》;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其中,《综合应用能力》为全主观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资料:2014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2、面试。笔试后根嵊州市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面试资料:2014年嵊州市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面试成绩÷2,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修订后)等政策,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四)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如有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规定
(一)凡在校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且毕业后未解除处分的,报到时因个人原因未取得毕业证的,聘用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材料有弄虚作假的,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