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喀喇沁旗事业单位招聘实施方案(61名)
5、接到聘用通知后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后10日内报到上岗,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截止2014年8月3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所取得毕业证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认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6、拟聘用人员是2014年9月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研究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7、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纪律和监督
1、招考聘用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喀喇沁旗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全程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2、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3、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
4、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本方案由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476-3758119;0476—3752549
附件:
喀喇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