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省财政厅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2014年浙江省财政厅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17日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财政厅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参与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共4家。招聘单位简要情况如下:
浙江省财税政策研究室系省财政厅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承担财税政策措施和财税改革理论研究工作;
浙江省数字财政管理中心系省财政厅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承担全省数字财政建设和计算机应用工作;
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系省财政厅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主要承担省级救助基金的筹集、拨付和管理;
浙江财政后勤服务中心系省财政厅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县处级,主要负责省财政厅机关内部文印、会议服务、办公用品的领发等后勤保障工作以及机关办公大楼内部工程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省财政厅直属4家事业单位本次公开招聘6个岗位共8人。
(一)招聘条件
1、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财政厅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2、具备2014年7月31日前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2、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笔试工作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他环节工作由我单位自行组织。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4月16日9:00-4月22日16:00。报考人员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4月16日-4月23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复审。
3、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4月16日9:00-4月24日24:00,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并缴费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4年5月14日-5月16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入围浙江省数字财政管理中心软件开发岗位的面试人员,还需进行上机测试。笔试、面试、上机测试满分均为100分。浙江省数字财政管理中心软件开发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上机测试占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及地点:2014年5月17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应用能力》(全主观题)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全客观题)。
笔试资料:2014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6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和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以及资格复审相关安排,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在网上通知。
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测评要素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资料:2014年浙江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入选。
3、上机测试
入围浙江省数字财政管理中心软件开发岗位面试的人员,需进行上机测试。考查应聘人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水平。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体检和考核环节中如有不合格者,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人员。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