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2014年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始建于2002 年,是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人才培养基地、司法行政工作应用性理论研究基地和干警素质提升基地。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经学院研究决定,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9名专职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http:///guangdon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2、招聘范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往届毕业生。
3、身体健康,符合《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要求。
4、专业基础扎实,具备较好的专业技术能力,恪守学术规范,忠诚教育事业,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报名。
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本公告附件1《2014年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中列明的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5月5日至7日,每天9:00至16:00。通过网上报名方式的,以报名电邮的到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请将报名材料电邮至sfjy_rsc@163.com,电子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代码-学历学位-专业”;
现场报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龙腾路245号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新办公楼703室人事处;
联系人:黎老师、蔡老师
咨询电话:020-87083116
3、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簿、个人着作、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等应聘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4、报名要求
(1)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成员组成),下设招聘工作办公室(由人事处、纪检监察人员组成)具体实施招聘工作。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报考者,将通过我院门户网站发布信息通知。
(2)报考者报名资料与考试时使用的资料,如身份证等必须一致。
(3)每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4)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
(5)2014年9月30日前无法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试讲、面试)
应聘教师岗位采取试讲、面试考试方式。考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文)执行,试讲主要考应聘者的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能力、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及课堂组织能力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
1、试讲
通过资格预审的报考者于2014年5月12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到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人事处领取准考证,并取得试讲题目,回去自行准备试讲PPT课件,报考警体技能部教师岗位的打印纸质教案8份,于试讲当天使用。
试讲时间:2014年5月13日上午9:00至12:00。试讲地点: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龙洞校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龙腾路245号)。通过资格预审的报考者须于考试当天上午8: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到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人事处报到、集中,以抽签方式决定试讲顺序。
试讲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同时设定试讲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试讲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试讲结束后,当场向考生个人发放试讲成绩通知书。
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未达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试讲的人员均进入面试。试讲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试讲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gdhrss. gov.cn)和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gdsfjy.cn)内公布。
2、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同时设定面试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和政审考察。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个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书。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按报名者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具体体检时间、地点等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四)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察程序,政审考察按《》有关要求执行。因政审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五)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考核、体检、政审后,择优聘用。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 gdrst.gov.cn)和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gdsfjy.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