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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14-04-15 22:02:49事业单位137 收藏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编外辅导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队伍结构,满足学院的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经学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编外辅导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队伍结构,满足学院的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经学院研究决定,2014年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职辅导员4名。(http:///guangxi/)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㈠中共党员(含符合党章规定的预备党员),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热爱大学生辅导员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学士学位及以上,行政管理、英语、公共事业管理、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工业设计、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自动化、工商管理、建筑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

  ㈢30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待遇参照学院同岗位在编人员待遇。

  二、信息公布及报名

  ㈠信息公布(2014年4月14日至4月23日)

  在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公布时间共10天。

  ㈡接受报名(2014年4月14日至4月23日工作时间内,逾期不受理)

  凡符合本方案报考条件及要求的报考者,可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编外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供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党员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报考者必须对其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地址: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南宁市大学东路101号)

  联系电话:0771-3244123

  电子邮箱:gxjdzzhb6042@163.com

  ㈢资格审查(2014年4月24日至4月25日)

  我院组织人员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各项条件进行初审。并于2014年4月24日将初审结果通过我院网站公布,并电话或短信通知初审通过人员。

  接到通知的初审合格者应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党员身份证明材料、职称证、高校教师资格证、技能证、荣誉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4张,于2014年4月25日下班前到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行政办公楼2楼213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报考者需持准考证,身份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注明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的考试由单位自行命题,以笔试、心理健康水平测试和面试三种方式进行,命题、考试和改卷由学院招聘小组在学院纪检部门监督下,严格保密纪律下按规定完成。心理健康水平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测试合格才能进入面试程序,招聘岗位笔试与面试考试总成绩分为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平均计算,笔试成绩权重分为40%,面试成绩权重分为60%。应聘人员的笔试与面试的综合总成绩不足60分不予招录。

  1.笔试(2014年4月26日8:30-10:00)

  资格审查合格后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程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将不开考。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结束后统一安排人员阅卷评分。笔试试卷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范围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主要测查应聘人员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专业知识主要测查应聘人员胜任相应岗位所必须的基本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于2014年4月26日17:00在我院校园网公布。

  2.心理健康水平测试(2014年4月26日10:30-11:30)

  学生辅导员岗位须进行心理健康水平测试,测试结果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程序。笔试结束后直接进入心理健康水平测试环节,心理健康水平测试于4月26日17:00在我院校园网上公布。

  3.面试(2014年4月27日8:30开始)

  面试名单于4月26日17:30在我院校园网上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每人限时15分钟,其中审题5分钟,回答问题10分钟。试题设三个问题,应聘者须全部回答,试题内容涉及学生日常管理事务、辅导员能力素质要求等。面试考评按评分标准给予整数分值进行评定。面试成绩的计算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应聘人员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该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现场考官评判分数后统计汇总得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4.考试成绩公布(2014年4月30日前)

  考试结束后,在心理健康水平测试合格的基础上,按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算招聘考试综合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5.考察和体检(2014年5月12日前)

  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的人员名单,并组织体检。

  考察以访谈、调查方式由招聘考核小组组织进行。着重考察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⑴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⑵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⑶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⑷应聘者有违反如国家计生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⑸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形的。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体检标准和《教师法》的有关要求执行,由招聘工作人员带领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在其余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