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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广东财经大学教学科研人员招聘公告

2014-04-15 17:54:42事业单位90 收藏
  2014年广东财经大学教学科研人员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15日讯:一、学校简介  广东财经大学始建于1983年,原名广东财经学院,1985年改名为广东商学院,

   2014年广东财经大学教学科研人员招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15日讯:一、学校简介

  广东财经大学始建于1983年,原名广东财经学院,1985年改名为广东商学院,2013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广东财经大学。经过30年的发展,学校已建设成为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23000多人的省属重点建设院校,是广东和华南地区重要的经、管、法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2007年底,学校通过国家教育部组织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学校现有广州和三水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275亩。广州校区毗邻广州国际会展中心,三水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佛山市云东海旅游经济区。

  二、招聘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教学科研职位共33个,具体职位见附件《广东财经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岗位一览表》。

  三、薪酬待遇

  遵照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及团队合作精神,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具备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的基本素质。

  (4)遵纪守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5)原则上须具备全日制本科教育背景,本、硕、博学习阶段专业相同或相近。

  (6)符合我校对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条件。

  2.报名方式

  采用信函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者请将应聘材料直接邮寄至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或在报名期间送往学校行政办公楼507室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人事科。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邮政编码:510320。

  3.报名时间

  2014年4月29日-5月4日接受报名;若相关岗位招聘未满员,再次接受报名时间另行公布。

  (二)资格审查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及相关学院、科研单位计划于2014年4月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根据岗位条件,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学校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原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面试

  相关学院或科研单位根据报名情况,计划于2014年4月中下旬组织应聘人员试讲或作学术报告,并根据试讲或学术报告成绩排名,择优将应聘人员材料提交学校接受英语水平测试和结构化面试,根据试讲、英语水平测试及结构化面试情况确定最终成绩。

  面试资料:2014年广东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四)体检办法

  学校根据最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工作业绩及所获得的奖励、成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在省人社厅和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原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补录时按规定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教授岗位的,可按照公开招聘办法,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单独组织招聘工作。

  (二)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请认真填写并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套或夹好)。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请登陆广东省人社厅或广东财经大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处(原人事处)网站下载。填写工作经历不能间断,各段工作经历的起止时间要前后衔接;工作经历因各种原因间断的也要填写并加以说明。

  2.个人详细简历一份,包括通讯地址、邮编、电话、e-mail地址;主持、参加的科研项目(附项目批文复印件),科研成果(附3篇代表性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著作的封面、目录、封底复印件),获奖情况,学术兼职(附主要学术兼职证明复印件),系统讲授的主要课程,今后工作设想等。

  3.学历、学位、成绩单、职称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等提供复印件即可,学历、学位复印件从第一学历开始提供,所有应聘材料在应聘结束后恕不退还。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四)面试由试讲、英语水平测试、结构化面试三个环节组成,各岗位试讲合格者根据成绩排名按1:2确定人选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根据试讲成绩占总成绩55%,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占总成绩15%,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的方法计算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最终拟聘人选。试讲成绩或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70分以及试讲或结构化面试过程中超过半数评委不同意引进的,均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拟聘用人员要求于2014年12月31日前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入职手续。境外毕业生报到时还须持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未能按时取得相关证书者,不予聘用,所签协议将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