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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黔南罗甸县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简章(146名)

2014-04-15 17:38:42事业单位99 收藏
  2014年黔南罗甸县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简章(146名)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15日讯:根据《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

   2014年黔南罗甸县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简章(146名)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15日讯:根据《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黔南委办字〔2007〕24号)文件要求,2014年罗甸县计划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共146人。为确保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工作安排

  罗甸县2014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设置贵阳高校招聘点,招聘相关事宜以发布的招聘简章为准。

  三、招聘人数

  2014年计划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46名,其中:具体职位见《贵州省罗甸县2014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部分职位可放宽学历至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见职位表)。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考生不受招聘职位编制、岗位条件等限制,经面谈合格后可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6年6月1日及以前出生的),30周岁及以下(1983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3、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职(执)业资格或职称等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截止2014年6月1日我县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9)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4届毕业生;

  (10)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五、发布公开招聘简章

  《贵州省罗甸县2014年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简章》分别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罗甸县人力资源网、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开发布招聘简章,并在罗甸县电视台及相关招聘地点发布相关招聘信息。

  六、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工作由罗甸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14年4月23日至4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30。

  报名地点:贵阳市延安中路88号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三楼(紫林庵旁)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二)报名要求

  1、报名工作由罗甸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组具体负责。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2、报考人员向招聘工作组提交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3、未按要求将《罗甸县2014年面向高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交到指定报名人员处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份;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1张照片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其余2张粘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2、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报考教师职位(职中职位除外)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在2014年7月31日前能领取教师资格证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普通话成绩及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具体学科名称);

  5、其他执(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明材料;

  6、报名费:每人100元,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如实并完整填写和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的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时由招聘工作组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由审查人员签字予以确认。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允许报考。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经罗甸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调整到1:2比例,如调整后仍未达到1:2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罗甸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无适合职位改报的,取消报考资格,退还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