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赴高校现场招聘教师公告
(二)面试
面试考核采用片段教学、结构化面试等形式。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面试成绩以70%计入综合总分。
面试资料:2014年漳州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五、签约
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签约人选、签定三方就业协议书(若总分相同,则以笔试分数高者确定签约人选),签约人员名单在招聘高校公示7个工作日。
已签约人员将于2014年7月参加漳州台商投资区统一组织的体检、考核,在漳州台商投资区政务网公示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2014年8月办理毕业生报到和就业手续,并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2]162号)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六、待遇
(一)享受漳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执行漳州市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根据教师职称及业绩,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985重点大学本科毕业生,以及福建省师范院校硕士毕业生,凡在当地购房者,签订相关服务协议书,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10万元。
(三)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985重点大学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以及福建省师范院校获得双硕士或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凡在当地购房者,签订相关服务协议书,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12万元。
七、其它事项
(一)签约人员报到前应持身份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4年8月31日前仍未取得以上证书及毕业生档案未及时寄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的签约人员,不予聘用。
已签约人员无故未前往应聘单位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二)签约人员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合格者,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已签约人员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等材料供审核。
(四)本次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漳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漳州台商投资区纪工委与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联合组成招聘小组进行招聘。
(六)本公告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