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昆明石林县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定于2014年5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注意事项:参加笔试的考生持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开考前15分钟提前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禁止入场参加考试。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林政务网公布;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申请查分。
(三)现场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林政务网进行发布。
2.资格审查方式:由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3.审查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数1:2的比例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因本人自愿放弃或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出现等额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参加同类考生笔试成绩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4.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4年应届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和岗位所需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成绩通知单或相关证明。
③已就业的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
④公民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已通过笔试考试,按笔试成绩排名进入资格审查,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或者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审查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顺序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其中:报考限招彝族岗位的考生,需进行彝族语言口语测试。根据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或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出现等额面试的,面试分数不得低于70分;限招彝族岗位,彝族语言口语测试不得低于60分。彝族语言测试总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20%;面试总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80%。
2.考试方式和科目:报考岗位代码为01——22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试,内容为综合性知识;报考岗位代码为23——32的考生,采用结构化和说课的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性知识和专业技能;报考岗位代码为33——61的考生,采用结构化和实践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内容为综合性知识和专业技能。
面试资料:2014年石林县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3.面试及彝族语言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林政务网进行发布和公示。
4.面试注意事项:参加面试及彝族语言测试的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面试出场顺序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和考核人选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石林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2.限招彝族岗位的,彝族语言测试总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20%;面试总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8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3.不限彝族岗位的,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
4.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限招彝族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彝族语言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80%)*50%。其他岗位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考试总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石林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5.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六)考核、体检
1.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考核及体检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3.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如果同一岗位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考核及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及体检人选。
5.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
1.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石林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复后,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