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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北省胸科医院招聘公告

2014-04-12 20:47:42事业单位166 收藏
  2014年河北省胸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12日讯: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

  5.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技能操作考试三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技能操作成绩分别占40%、30%、3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技能操作成绩×3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省胸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胸科医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www.he.lss.gov.cn)、河北省胸科医院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河北省胸科医院网站(http://www.hbsxkyy.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311-86911069 (河北省胸科医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311-86911192 (河北省胸科医院监审处)

  本方案由河北省胸科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河北省胸科医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311-86911069;

  传 真: 0311-86839076;

  电子邮箱:www.hbsxkyyrsc@126.com

  河北省胸科医院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