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1046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4月18日8:00至4月22日24:00
2.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原则上,市直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级及以下单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招聘单位实施。
报考者请于2014年4月18日8:00至4月24日20: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次日起2日内),由招聘单位或县级人社部门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申请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4年4月20日8:00—4月22日20: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形,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2014年4月28日8:00—4月29日17: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14年4月28日8:00—4月29日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
3.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低于1:3。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须于4月26日前提出申请,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取消聘用计划,并在河池人才网公布。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0元/人.次,考试费50元/科,共110元)。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4月20日8:00—4月25日24: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员按规定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这部分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5月30日携带以下材料直接到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2)报名登记表或准考证;(3)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有关证件须提交1份复印件,验原件。
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管理办公室联系。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5月24日8:00—5月31日24:00
《准考证》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知识》,分值为每科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
《公共基础知识》为所有报考人员必考科目。
报考工勤类岗位考生只需报考《公共基础知识》一科。
《专业综合知识》分为综合类、职业教育教师类和卫生技术类等三大类,报考人员按照报考的岗位类别对应参加相应类别的《专业综合知识》测试。
笔试资料:2014年河池市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2.考试范围
公共基础知识范围: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公共管理基础知识、经济常识、写作基础知识、科技人文基础知识等内容。
专业综合知识范围:
(1)综合类: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言语理解及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资料分析等内容)。
(2)职业教育教师类位: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发展史、教学与教学方法、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
(3)卫生技术类:分为临床类、护理类、药学类、公共卫生类、医技(影像技术)类、中医类、检验类等7个方向。基本包括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卫生法律法规和各专业方向基础知识等内容。
报考卫生技术类岗位考生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测试方向,对应参加相应专业方向测试。
3.笔试时间:2014年5月31日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 《专业综合知识》
4.笔试其他要求
(1)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命题。试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统一命题。
(3)笔试成绩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河池人才网(www.hcrc.net.cn)查询。
(4)合格分数线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
成绩查询、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时间:2014年6月底前。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招聘岗位没有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传真或邮寄给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同时,还应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等形式确认。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提供的报名申请材料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1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