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湘潭市昭山示范区昭山和平小学招聘公告
湘潭市昭山示范区昭山和平小学2014年招聘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潭人社发[2012]63号)精神,现就我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根据我区昭山和平小学2014年办学规模及用人计划,本次共公开招聘17名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附后。
二、公开招聘办法
在湘潭昭山示范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委托市教育局进行报名、笔试工作,昭山示范区负责面试体检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内(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附后)。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思想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四)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胜任教学工作;
(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仪表端正、口齿清楚;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1、凡应聘教师岗位,应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凡初进教师,第一学历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专业学科要求。
4、具有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
5、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同。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7日9:00—4月28日9:00
交费时间:2014年4月17日9:00—4月28日9: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考者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报名考务费按物价部门审核收费标准每人200元收取。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报考人数与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5∶1。但对于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五、资格审查
为方便考生,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必须对报名提供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在面试前由昭山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集中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书)、教师资格证(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除外)、普通话证、计算机证、在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材料原件。
六、笔试
笔试内容: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和课程改革新理念等),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70%,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各占15%。
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5月11日(星期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014年5月16日开始,可在湘潭市教育局网和湘潭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和资格审查通知。
七、面试
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排名。达不到1:4比例的特殊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1:2的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则核减计划。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实施。专职教师以试教(含备课和授课两部分)为主,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以考查本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为主。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5月22日昭山红网公布的《昭山示范区2014年教师招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参加面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八、体检
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可按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以不递补。每个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九、考核
考核工作由湘潭昭山示范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⑴考核人选按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人选中确定。
⑵考核内容:应聘的在职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内容为在原单位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大学毕业生为在校的表现情况。
⑶政审贯彻整个招考过程,发现问题及时核查处理,考生报名表与实际不符骗取考试资格者、伪造证件者、有违法犯罪行为者及本次考试舞弊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十、公示
湘潭昭山示范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录聘人员。拟录聘人员名单在昭山红网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聘人员,由湘潭昭山示范区工委组织部和社会事业局统一办理正式录聘和合同鉴证手续;公示有异议且查有实据者,取消录聘资格;公示有异议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聘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