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海市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招考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上海市公务员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委托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为本市法院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上海市公务员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委托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为本市法院系统定向培养司法警察学员,2014年计划招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学员68名(其中女性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笔试时间定于5月11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的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6月12日10:00起,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查询。
(四)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参加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与法院系统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包括心理测试、结构化面试和体能测评。
面试具体时间由招录单位确定。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缺少上述证件、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对经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卫生工作党委选拔的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调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四年且考核优秀的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期间,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 号),由招录单位组织体能测评,报考人员须参加并通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
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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