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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舟山市定海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04-11 20:21:05事业单位244 收藏
  2014年舟山市定海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11日讯: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以及浙

  (3)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资格复审应由本人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籍不限的可不带)、毕业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还应提供定海区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年限、历年年度考核情况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面试资格复审,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另行通知。

  (4)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面试资料:2014年定海区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考试科目数÷2+面试成绩÷2。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其中报考定海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服务中心“执法勤务”岗位的人员按《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浙公通字〔2008〕60号)执行)。

  (四)、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sdhrl.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发放《拟聘用通知书》。拟聘用人员持《拟聘用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内到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证书,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通知书》发放后不再递补。

  2、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五、纪律与监督

  (一)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80—2601527;

  2、定海区投诉中心0580—8260076。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80-2037438

  附件1:2014年定海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xls

 

  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

 

  舟山市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