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杭州市萧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31人)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5月4日下午17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交至区人力社保局(金城路1558号)416办公室,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4年5月19日上午9时—2014年5月24日12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试题委托专业考试机构制作。
1. 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一门,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客观题和主观题。
笔试资料:2014年萧山区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的,该职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被取消的,有关考生不再改报。
2. 面试:面试分公共面试和专业面试两类(具体以需求计划表中招聘职位要求为准),招聘职位有专业面试(实践操作考试)要求的,不再进行公共面试。
公共面试内容以公共知识为主,专业面试以计划表中招聘职位要求为准。
面试入围人员按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取,招聘计划在2人及以下的按1:3确定,3人及以上的按1:2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
笔试和面试的比例为60: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位。仍并列时,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3. 时间:笔试定在5月24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面试资料:2014年萧山区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面试时间待笔试成绩揭晓后另行通知。
六、资格复审
面试前,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下列要求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籍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与其他单位签约的,请提供协议书的本人联和签约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约证明)。
2.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供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
此外,历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报到证(若报到证备注栏有签约单位的,视同“在职人员和已签约的毕业生”)或户籍所在村(社区)、镇(街道)两级开具的未就业证明。
离职人员须提供解聘证明;失业人员须提供失业证。
在职人员和已签约的毕业生须提供工作单位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根据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证件。
部分招聘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部分招聘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的,不得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均在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dbz.xs.zj.cn)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资格复审前或资格复审时,有面试对象确认不参加面试的或因网报不实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可在该职位中择取笔试成绩最高者进行一轮递补。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有面试对象放弃面试或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均不再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按职位将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最高分的人员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规定与标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有体检不合格(放弃)或考察后不宜聘用(放弃)的,可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择取总成绩最高者进行递补。
考察超过规定时间不能作出结论或考生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并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ldbz.xs.zj.cn)、萧山人事考试培训网(www.xsks.gov.cn)、萧山人才网(www.xshr.com)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监察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可以聘用的决定。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聘用资格、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均不再递补。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普通高校就业报到证(或签约单位解约证明)办理录用报到手续,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报到证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拟录用人员户口为农业户口的,需变更为非农户口方可办理录用报到手续。
聘用人员按浙政办发【2004】117号文件实行聘用制。
九、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取消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本区各类人事招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