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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淮安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02人)

2014-04-08 21:02:31事业单位64 收藏
  2014年淮安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02人)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8日讯:为适应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充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下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中:市外资招商处职员岗位按笔试成绩取前10名进行韩(朝鲜)语口语测试、市白马湖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职员岗位按笔试成绩取前10名进行英语口语测试,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在口语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成绩占30%、口语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合成成绩,按合成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取前3名进入面试人选。

  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应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应聘人员须交验的材料有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书、户口簿(淮安生源考生提供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按政策性安置条件应聘的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在职人员还须在资格复审时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经审查,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网上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资格复审通过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时须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资料:2014年淮安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四)体检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百分制)、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进行口语测试的岗位按笔试占30%、口语测试占50%、面试占2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岗位取面试成绩高者)及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行业(工种)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特殊要求的体检工作由招聘部门自行组织)。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4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应聘人员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五份),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办理人事关系转接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缺额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未就业毕业生见习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自谋职业。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纪委:0517-83605674;

  市委组织部:0517-1238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0517-83665187。

  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7—83671213 0517—83605171

  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517—83647599(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

  1、

  2、2014年上半年淮安市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