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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员公告

2014-04-08 20:59:39事业单位62 收藏
  2014年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8日讯: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www.

   2014年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8日讯: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www.njty.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三)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等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岗位为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的岗位为40周岁以下;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4至2014年4月18日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应聘者直接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zpnjty@163.com,发送主题请以“高校人才网+岗位+姓名+专业名称”格式注明。

  (2)邮寄材料报名(以收件地邮戳时间为有效时间)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210038

  联系人:傅老师

  联系电话:025-89668028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

  邮寄或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上述所有材料。网络报名时,只需提供《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个人科研学术成果一览表,待学校回复确认后,根据需要提供详细资料。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4、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接受报名的单位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但确为学校专业急需或紧缺特殊人才,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并公告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5、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核及组织

  1、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包括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两个环节。

  (1)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学能力或专业能力、应用能力和操作水平。专业技能测试一般为所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内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办法和内容由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制定。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号查询。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

  (2)面试。面试按照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考核安排

  (1)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教育网及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四)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