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花都区招聘政府雇员与聘用人员实施方案
2014年广州市花都区招聘政府雇员与聘用人员实施方案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7日讯: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同意,广州市花都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和聘用人员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向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填写《广州市花都区政府雇员(聘用人员)聘用审批表》报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照《花都区政府雇员与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关于印发<花都区政府雇员与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花办发〔2012〕22号)执行。补招职位的薪酬待遇按原标准核拨。
六、其它
各相关单位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2014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和聘用人员职位表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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