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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徐州市泉山区城管局招聘公告(260人)

2014-04-08 10:31:05事业单位224 收藏
  2014年徐州市泉山区城管局招聘公告(260人)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4日讯: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城市管理协管员2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2014年徐州市泉山区城管局招聘公告(260人)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4月4日讯: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城市管理协管员2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岗位:合同制城市管理协管员。

  2、人数:260名(其中男性210名,女性50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学历、年龄及户籍条件:

  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1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不限户籍,其余人员限本市(含各县)户籍或生源;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4年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身体有纹身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岗位工作的人员。

  简章发布地址:考考公务员网(http://www.kkgwy.com/)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4月3日至4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报名地点:永安街道办事处服务大厅(王陵路118号)。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泉山区合同制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证明》(可现场领取或从泉山区政府网站(网址www.xzqs.gov.cn)下载打印),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

  (2)学历证(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退伍士兵需同时提供退伍证;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4张(同一底版)。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领取准考证。本次招聘不收报名和考试费。

  (二)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

  1、笔试。

  (1)笔试科目:考试内容包括《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徐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行办法》。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报名地点和泉山区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人选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取男性考生的前240名、女性考生的前60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3、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笔试成绩进行一次递补。

  4、面试。由区城市管理局统一组织安排。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5、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办法,均按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成绩并列者,按有无服役经历及面试成绩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安、司法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城市管理局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泉山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城市管理局办理有关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岗位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管理和待遇

  1、被聘用人员与区城市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为3个月。

  2、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基础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中应由个人缴纳部分)。此外,每月480元考核奖,按照工作实绩发放。

  区城市管理局每年按工作实绩进行考核,成绩优秀或表现突出的,工资待遇可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3、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为合同制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社会保险。

  五、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发现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83965016

  六、本简章由泉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83965018

  附件:

  1、报名表文件.doc

  2、社区证明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