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港市平南县选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基层人员方案
2014年贵港市平南县全县选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基层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充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关于严格规范全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补充工作人员若干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14〕12号)文件精神,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61名。
一、选调工作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德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选调到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
二、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景联: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甘靖康: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雷尚忠: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梁欢: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林梅:副县长
成员:莫富铖:县委办副主任
黄军妮: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斌: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李翔: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甘显平:县人社局局长
莫营津:县编委办主任
臧成健:县财政局局长
陈思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义华:县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赵义华兼任,副主任由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冯国雄股长担任。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人数: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61名。
(二)选调范围
本县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除教育系统外)符合参公管理考试条件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近两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4.年龄:45岁以下(即1969年3月以后出生);
5.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与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专业或工作经历。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①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处分期满未解除处分的;
②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③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工作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和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平南县电视台、今日平南、贵港人事人才网公开发布选调工作信息,时间5天。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4月8日—10日。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平南县人才市场。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3张1寸免冠半身照片。
②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平南县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每人限报1个职位。
③报名形式: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0日。
④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4.资格审查
由选调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参加同类选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在平南电视台及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楼公布。
(三)面试
面试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评。
1.面试时间、地点、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选调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按照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
(五)公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的人员,并在县人社局一楼及拟选调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六)办理调动
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遵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六、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7861016
本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平南县公开选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基层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平南县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