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4年我市工商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广宁县、德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下,由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实施。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在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6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2014年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的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人员。
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由我省招募的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三支一扶”)的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加分申请及凭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8日至1996年4月18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18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在各级招考公务员和招聘工作人员过程中被招录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肇庆市红盾信息网(http://www.zqgs.gov.cn/)、广宁县、德庆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4年4月18日至20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内);报名地点:肇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教育科,地址:肇庆市二塔路68号。联系电话:0758-2738525。
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亲自到达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本人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黑色签字笔填写)。属于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需携带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版)》(见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考试科目分《公共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门,《公共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时事政治等;《专业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是:行政管理、公文写作和消费者投诉受理、咨询、调解等。不指定考试用书。
2.考试时间:2014年4月26日上午;考试地点待定。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3.笔试总成绩为两门考试科目成绩之和,最低入围分数线按规定划定。
4.公布笔试总成绩。通过肇庆市红盾信息网,广宁县、德庆县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最低分数线和拟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5.接受考生查分。公布笔试成绩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接受考生查分。考生如对笔试分数有疑问,由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到肇庆市工商局人教科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体检。
按照《》(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核程序。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
(七)考察。
按照《》(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