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黄山市房产事务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14年黄山市房产事务管理局
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黄山市房产事务管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http:///anhui/)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此次招聘为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分别为:
1、黄山市房产事务管理局业务员6名(男性4名,女性2名);
2、黄山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业务员4名(男性3名,女性1名);
3、黄山市房地产市场产权管理处工作人员2名,房屋登记工作人员2名,测绘工作人员(男性)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和条件:
1、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 各职位需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业务员职位专业不限,黄山市房地产市场产权管理处工作人员要求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房屋登记工作人员要求法律及相关专业,测绘工作人员要求测绘及相关专业。
3、需熟练掌握电脑操作,具备较快的汉字录入速度和较好的语言文字组织能力。
报考人数与拟招聘的比例不得低于3∶1,如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则由黄山市房产事务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关补充办法。
三、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6日9:00至2014年4月21日16:00。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黄山市人事培训考试网(www.hsrskp.cn). 报考人员登录黄山市人事培训考试网进行报名,填写《黄山市房产事务管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须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二)资格初审
由招考单位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4月22日16:00前登陆黄山市人事培训考试网缴纳统考考试费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职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23日9:00—11:00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4月24日至4月25日从该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及面试两部分组成,按6∶4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1、笔试
考试笔试时间:2014年4月26日。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内容为文字综合能力和公文处理能力。满分为100分。时间为80分钟。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
成绩公布:考生在笔试后三天可登陆黄山市人事考试网(www.hsrskp.cn)查询考试分数。
2、资格复审
各职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统一按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进行资格复审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录用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合格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用,面试费80元/人。由市人才服务中心收取 (按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皖价费【2006】226号规定收取) 。
3、面试
依照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组织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及房地产相关法律、政策和基本知识,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考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依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入围人员(含替补)的第一次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考察:体检合格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考核人选并组织考核。考核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成绩(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3.考察及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两个环节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五)公示与聘用
由黄山市房产事务管理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市房地产事务管理局、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合格人员,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胜任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一年一聘制,经考核不胜任的,予以解聘。
(六)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