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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天津市东丽区赴高等院校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2014-04-01 08:37:17事业单位195 收藏
  2014年天津市东丽区赴高等院校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3月31日讯:为满足我区各中小学补充教师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

  (七)工资及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天津市和东丽区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凡聘用的“985”院校和“211”院校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三万元;“985”院校和“211”院校硕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四万元;“985”院校和“211”院校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安家费五万元。本次招聘的教师,不提供食宿。

  四、监督检查

  各单位在公开招聘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依法办事,认真细致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要加强保密观念,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传递、回收等工作,确保考试不出泄密问题。要加强招聘监督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切实落实应聘人员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工作纪律要求,给公开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将追究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聘用等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4375715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4376638

  附:1、天津市东丽区2014年赴高校招聘教师计划表

  2、报名登记表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