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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天津市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招聘招聘简章

2014-04-01 08:33:56事业单位43 收藏
  2014年天津市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3月31日讯: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

  发布的时间、方式:当日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向参加面试人员集中宣布面试成绩,并由各位考生签字确认。

  (3)科目:结构化面试

  (4)时间地点:2014年4月27日进行面试,在面试准考证上注明的地点进行

  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4月25日8:00至4月26日17:00。

  (5)考核总成绩:按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发布的时间、方式:4月28日,报考人员可到北方人才网查询考核总成绩。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如总成绩一致,以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递补人员履行考察程序。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人员履行公示有关程序。

  十、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前,招聘单位将《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备案表》和《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十一、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22-28450539

  监督电话:022-28450538

  附件:

  1、2014年天津市种植业发展服务中心招聘计划

  2、《应聘人员登记表》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