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2014年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3月31日讯: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局)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文化事业单位,于1955年12月12日经周恩来总理批准成立。
主要职责是承担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法律法规和重大会议的民族语文翻译和同声传译工作,为党和国家及社会组织提供民族语文翻译服务;开展民族语文基础理论、翻译理论和有关特殊问题的研究,提出有关意见建议;开展民族语文新词术语规范化、标准化研究,提出民族语文新词术语标准建议;开展民族语文信息化研究,参与或承办民族语文信息化相关工作;联系民族语文翻译工作机构和民族语文翻译专家,承担民族语文翻译有关业务交流合作和业务培训工作;承办国家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二)专业知识扎实,热爱民族事业;
(三)达到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及专业要求(具体见附件1);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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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5日前。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请应聘者填写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以“姓名—民族—毕业院校—专业—应聘岗位”格式命名,并作为邮件主题,发送到fyjzhaopin@sina.com。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以电话方式通知笔试时间、地点。
(三)组织笔试、面试
分语种分别组织应聘者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身体检查和考察结果,经党委审议,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在国家民委网站、翻译中心(局)网站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履行报批手续
(八)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说明
(一)享受国家及我中心(局)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凡被正式录用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与我中心(局)签署服务期协议,京外生源由我中心(局)负责解决进京户口问题。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1号院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局)人事处邮政编码:100080
电子邮箱:fyjzhaopin@sina.com
联系电话:010-62555131-6003
联系人:肖湘、周维
附件:1.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局)2014年度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计划表
2.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局)2014年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报名表
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局)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