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2季度四川遂宁市船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我区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年初计划,经研究决定,我区部分事业单位,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1〕347号)、《遂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管理暂行办法》(遂人社〔2011〕45号)和《遂宁市船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施办法》(遂船人发〔2006〕37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及名额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2014年第2季度遂宁市船山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含普通高等院校成人教育全日制脱产班)2014年及以前的毕业生(详见附件2)。其中2014年的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且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不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3.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资格尚在不能报考时段范围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以及在试用期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遂宁市船山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施办法》(遂船人发〔2006〕37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本市辖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报名及资格审查等事项
(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由船山区人社局牵头、会同船山区委编办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法、手续及相关事宜
为方便考生,本次公招采用现场报名和发电子邮件报名、现场确认两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27日至2014年4月18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船山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盐关街87号)
(3)报名手续及方法: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考生于报名时间内,带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4年的毕业生须提供现就读院校出具,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及就读的院校、专业、学历层次和毕业时间等内容的证明)、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已填写好的《遂宁市船山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一份,在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正反面打印1份,并按规定粘贴近期1寸证件照片1张,见附件3)到报名地点报名、录入相关信息,确认报名。
2.发电子邮件报名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于报名期限内将从网上下载填写好后的《遂宁市船山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不粘贴照片)发送到遂宁市船山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邮箱(sncsrc@sina.com)报名。我们将组织人员根据考生在该表中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的将按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告知本人(请报名者确保电话畅通),未收到通知的报名者视为初审合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于2014年4月21日至23日(8:30—18:30)持前述现场报名要求的材料到报名地点进行资格确认,录入相关信息,确认报名。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并按照本《公告》规定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都将取消其资格;
(4)填写资格审查表字迹应工整清晰,严禁涂改;资格审查表中凡有字迹改动痕迹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律按作废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5)每位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
(6)符合招聘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出具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
4.报名缴费:经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考试费用。按照四川省财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面试考务费按每人80元的标准收取。
四、面试
(一)进入面试考生确定办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前述现场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领取了《面试通知书》的考生为进入面试考生。
(二)面试分值、内容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考生应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本次招聘的《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迟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