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2014年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摘要: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专任教师。报名时间:2014年4月9日-4月11日。正常工作日接受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1日下午17:00。报名地点:宜昌市体育场路31号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行政楼315、316室)。面试在市人社局指导和监督下由学院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为说课和现场答题,其中应聘者说课占面试成绩的70%;现场答题占面试成绩的30%。
——原文如下——
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现有教职员工1335人,各级各类在校学生2.2万人。为适应学校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专任教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二、报名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留学回国毕业生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所在院校盖章的书面证明,同时须有本人出具的当年可以毕业的书面保证书)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事业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3、有较高的学业水平,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身体要求: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ldj.yichang.gov.cn/)和三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tgc.edu.cn)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9日-4月11日。正常工作日接受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1日下午17:00。
2、报名地点:宜昌市体育场路31号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行政楼315、316室)。
3、报名要求:应聘者报名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各两份;《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在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http://www.hbychrss.gov.cn/art/2011/9/5/art_26956_325024.html);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面试报名费50元。报名时须严格按招聘专业填报,应聘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且每人限报1 个岗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要随意变更,便于联系。
4、资格审查及其他:报名结束后,由学院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进行资格审查。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比例须达到1:3(对土木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道路与铁路工程、车辆工程(汽车)和临床医学(含基础医学)紧缺专业,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可按1:2),如招聘岗位与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进行公告。审查合格后发放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于4月15日在三峡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领取,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在市人社局指导和监督下由学院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为说课和现场答题,其中应聘者说课占面试成绩的70%;现场答题占面试成绩的30%。每位考生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说课10分钟,回答提问5分钟。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若面试当日出现报考人员缺席面试,面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参加该职位面试的考生的面试成绩须在80分以上,低于或等于8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及后面环节。
3、面试考官组成和选派按照市人社局相关文件规定执行,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4、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进行公告。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若招聘职数出现成绩并列的则取小数点后三位数,若成绩仍并列,则并列考生面试成绩再以现场回答问题得分高低确定。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1:1比例依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费用自理。体检对象须在指定医院按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报考岗位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核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修养、学习(工作)成绩及遵纪守法等内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报考岗位成绩依次递补。考核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学院报市有关部门办理进编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被正式聘用后须在学院工作五年以上。
报名咨询电话:0717-8853350;监督电话:0717-8853262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