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人员公告
2014年台州市卫生局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社保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等有关规定,台州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http:///zhejiang/)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位于浙江省台州市美丽的天台山麓,始建于1966年,为台州市直属医疗卫生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三级乙等专科医院,是台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市精神疾病防治中心挂靠单位,现拥有精神科、神经内科、皮肤科三大重点学科。为满足医院快速发展的需要,经台州市政府批准,以“大专科、小综合”办院宗旨,投资1.8亿元,按“三乙”标准设计的现代化新院已于2011年破土动工,计划2014年投入使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2名,所有职位户籍不限。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赴湖南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品行端正;
2、须于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相关机构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z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考或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
2.台州卫生网(www.tzws.gov.cn“通知公告”栏)。
3.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www.tz2y.cn“通知公告”栏)。
4.湖南中医药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hnctcm-zsjy.com/)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9日8:30-11:30;
2.报名地点:湖南中医药大学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应聘者需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等有关证明证件原件、复印件,非2013年和2014年毕业生还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2张到湖南中医药大学报名,并填写《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应聘者应对自己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对应聘对象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当场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或面试。
(四)招聘方式
1.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原则上设最低开考比例1:1.5,采取面试的方式聘用入编。如应聘岗位无法形成竞争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考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将于4月9日22:00前通过短信告知,入围面试人员须短信回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如有人员放弃面试的,将由下一位替补。
2.本科毕业生招聘岗位原则上设最低开考比例1:2,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聘用入编。
⑴笔试
笔试科目:考试科目为临床医学三基知识,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4年4月9日(周四)14:00—16:00。
笔试地点:湖南中医药大学,具体试场以准考证为准。
进入面试的人员将于4月9日22:00前通过短信告知,入围面试人员须短信回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如通过笔试人员放弃面试的,将由下一位替补。
⑵面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所有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人数的1.5倍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
面试报到时间:2014年4月10日(周四)8:30。
面试报到地点:湖南中医药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入围人员
研究生职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入围人员。本科毕业生各职位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权重合计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各个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入围人员。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台州市卫生局或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入围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进行,否则视作放弃。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考察工作细则(试行)》,且在高校学习期间无不良记录。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录)用的,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事业单位阳光招聘专栏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
拟聘(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和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拒绝签订就业协议的,或在办理聘(录)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录)用资格的,取消聘(录)用资格。在办理聘(录)用手续或签订就业协议时,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的证书资料不齐或经查实属虚假资料的,取消聘(录)用资格。上述情况,由招聘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同意,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程序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