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夏医科大学招聘公告
2014年宁夏医科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3月25日讯:为了进一步加强宁夏医科大学师资队伍建设,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文件要求,决定面向全国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4年宁夏医科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7名,有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其中,博士26名、硕士13名、本科8名。具体岗位详见《宁夏医科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面向社会、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范围
全国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热爱本岗位工作。
(三)专业与岗位要求对口。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等条件详见《宁夏医科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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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方式、程序与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下,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纪委(监察室)共同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本次报名采用现场和网络报名方式报名
地 点:宁夏医科大学人事处(行政楼四楼410室)
Email:nyrsc@163.com
(二)报名时间:
1.硕士及本科学历人员由学校组织招聘考试,招聘报名时间2014年截止4月30日,逾期不再补报。
2.博士为全年招聘,详见《关于印发《宁夏医科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其待遇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宁医校发〔2013〕41号),具体与宁夏医科大学人事处联系。
(三)现场确认与资格初审
硕士及本科学历人员招聘考试现场确认与资格初审时间为2014年5月3日,地点为宁夏医科大学人事处(行政楼四楼410室)。
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本人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并填写《宁夏医科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通过资格初审者,报考费每人120元,领取准考证。笔试开考比例(该岗位招聘名额与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之比)为1:3。报名截止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可以开考的继续进行招聘工作,不能开考的,减少或者取消招聘名额,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报名费将如数退还。
六、招聘方式
(一)硕士及本科学历人员招聘方式
1.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写作。
笔试资料:2014年宁夏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
(3)笔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
(4)笔试成绩公布在学校人事处网(http://rsc.nxmu.edu.cn/)。
(5)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往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进入试讲阶段。笔试成绩出现第3名并列时,一并进入试讲。
(6)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试讲与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试讲前,人事处会同监察室及相关部门对进入试讲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员和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
(2)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3)试讲时限:每人准备30分钟,试讲10分钟。
(4)试讲分值:60分。
(5)试讲方式:按专业统一命题,考察应聘者教容教态、语言表达、教学组织、教学方法、教学质量、板书或示范动作等基本能力和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进行评估。试讲时,成绩出现并列时,须对并列者进行加试,试讲成绩以加试后成绩为准。
3.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的确定:按招聘岗位名额与总分(笔试成绩×25%+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 :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时限:每人准备30分钟,面试5—8分钟。
(4)面试分值:15分。
(5)由学校领导集体测试应聘者仪容、仪态、逻辑思维等。
面试资料:2014年宁夏事业单位考试面试复习资料
4.招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试讲成绩+面试成绩
(二)博士招聘方式
1. 用人部门考核。用人部门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以书面意见的形式提交人事处。
2. 团队评估。应聘人员与拟进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进行交流互动,对应聘人员的环境适应度、科研方向的融合度等进行综合评估,双方将评估结果报人事处。
3. 专家考察。根据引才部门的意见召开专家评估小组会。评估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评价,确定学术能力和引进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提交人事处。
4. 领导面试。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面试,提出聘用意见。
七、体检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博士根据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人选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学校另行通知。
(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9号),并结合行业标准执行(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