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唐县事业单位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1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的 公 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充实高中教师队伍,深入推进我县教育事
2、应届毕业生,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问题的,或有举报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加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公章。待取得毕业证及相关学位证书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发放《唐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持《唐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与受聘人员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到人事部门进行鉴证。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招聘人员为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本《公告》由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附件:1、《唐县2014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
3、《唐县应届毕业生招聘报名登记表》
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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