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黔南贵定县面向普通高等院校招聘事业单位急需人才简章
考察工作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在考察中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有政治、经济和其它问题;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的;
5.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的;
6.截止到2014年9月1日,不能取得招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的;
7.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或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政审不合格或政审期间自动放弃的职位不再依次递补。
九、聘用审批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5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须于聘用人员到岗后一个月内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一经聘用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教育、卫生系统要求具有执业资格准入证的岗位,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的考生,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并报州审批后,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自行聘用,两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者,由贵定县有关部门行文正式聘用;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者,由用人单位予以解聘。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如在面试、体检、考察中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一、其他
在招聘过程中,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贵定县人民政府网(www.guiding.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媒体或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办研究确定。
附件:
1. 贵定县2014年面向高等院校招聘事业单位急需人才职位一览表
2. 贵定县2014年面向高等院校招聘事业单位急需人才报名表
贵定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24日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0854—5233021(贵定县人社局)
0854—5220484(贵定县纪委监察局)